本來一直以為簽證要去"台灣外交部領事事務局"辦,
但是在外交部網站上面一直找不到相關的資料
後來看BBS之後才發現是要去"交流協會 台北事務所"辦!
關于簽證申請受理時間
2006年4月3日(星期一)以後、本所受理簽證申請及領證時間變更如下。
受理及領証時間
星期一 ~ 星期五
上午: 09:15~11:30
下午: 14:00~16:00
(注1.星期五下午只辦理領證業務。)
(注2.台灣國定假日及部分日本國定假日,本所休假暫停業務。)
短期滯在,過境以外簽證相關(留學,就職,日本人配偶,依親等)
●必備資料
証明文件全部限於3個月內所核發。並且,為黏貼簽証,本所保管護照至核發時。
※依申請內容,有可能要求提出下述以外之資料
①有6個月以上效期之護照
為讓窗口確認須攜帶身分証
並且,舊護照上有日本簽証時,亦一併提出
(無日本簽証時,亦有可能要求提出)
②簽證申請書(台灣)
③相片(2吋) 1張
正面、脫帽、無背景,6個月內拍攝之証件照
生活照與合成相片不受理,高畫質(300萬畫數以上)之數位相片可
④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影本(正、反兩面)正本亦攜帶
●申請或領証之代理
認可交流協會許可之旅行社及以個人代理之申請、領証。
以個人代理之申請、領証時,除前述簽証申請時必備之資料以外,
必須提出申請人所製作之委任書(本所制定之格式)及代理者之身分証。
●所須天數及手續費
通常,為申請之次日下午(但是,申請次日如遇例假日時,則延至假期結束後之辦公日下午)核發,但因護照與提出資料不齊備或補加資料之要求等,可能須超出既定天數才能核發。
因審查等須要時間,結果即使造成趕不及出發日,本所亦無法提前核發,敬請諒解。為避免此種情況,請把握充裕時間提前申請。
手續費為900元。